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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死囚平反 涂欣成獲優秀公益律師

涂欣成

律師涂欣成執業15年,投注所有心力為死刑犯謝志宏爭取平反,逆轉一場不被看好的訴訟戰;律師節前獲頒優秀公益律師殊榮。他說,這固然是執業以來最大肯定,但這是一場集眾人之力完成的團體戰,他只是代表大家領獎,也期許未來檢審辯面對冤獄案件一起努力,為司法帶來更多改變。 謝志宏2000年涉入歸仁雙屍命案,歷經9次判死定讞,但謝不斷喊冤,經律師奔走、台南高分檢重啟調查,今年5月終獲判無罪,謝換來失去已久的自由,涂欣成也為律師生涯寫下一項紀錄。但涂欣成不敢居功,他說,整起案件最難能可貴的是檢、審、辯立下重要里程碑,希望謝志宏案不只是個案,能成為通案。 法律科班出身的他說,大學時剛好蘇建和案吵得沸沸揚揚,讓他印象深刻,「當時覺得很奇怪,明明這麼多疑點,何以無法平反?」燃起他的不平之鳴,一頭鑽入冤獄案件,「冤案,一是對被冤枉者不公平,二是讓真凶逍遙法外,造成另一個不公平。」 他28歲進入律師事務所服務,當時謝志宏案進入更二審,他被賦予重任,深諳單打獨鬥難以成事,於是拷貝蘇案救援模式,以團體方式訴求社會輿論支持。他說,這個案子很複雜,須從多個面向著手,包括社會輿論支持、再審修法、證據收集等,否則絕對不可能平反,「這是一個團體救援的範例」。 謝志宏案後,陸續有冤獄案找上門,他說,律師事務所也跟成功大學開相關課程,每年也跟冤獄平反協會、司改協會接新案一起研究,提供經驗,希望減少更多遺憾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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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案大逆轉!謝志宏遭關押逾18年、9次死刑判決今「無罪」

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的謝志宏,當年6月28日遭收押,歷經9次死刑判決,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,因為檢察官林志峯發現新事證,認為謝男沒有殺人動機, 2018年聲請再審,歷經14個月審理後,台南高分院今(15)天認定其殺人證據不足,宣判「謝志宏無罪」。 20年前震驚全台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,事發後,主嫌郭俊偉和謝志宏都被逮捕,而謝志宏會被列為共犯,主要是郭俊偉咬定他有參與,歸仁警分局當時將偵辦、調查的相關證據移送後,涉案程度交由檢方認定,謝志宏今日經重審宣判「無罪」,而郭俊偉仍羈押在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。 2018年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,並發現當年承辦員警未一併移送的謝志宏「行蹤交代稿」,顯示謝志宏在短短幾小時突然於警局自白,相當可疑。林志峯也囑託鑑定,鑑定結果顯示可動搖二人行兇的犯罪事實,並於2018年9月聲請再審,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,也為檢辯雙方「以合作取代對抗」的冤案平反模式寫下歷史。2019年3月13日台南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,3月14日台南高分檢釋放謝志宏,謝志宏重獲自由,今天台南高分院正式宣判「謝志宏無罪」。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、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、台灣人權促進會、台南律師公會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、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台南小組等民團今天在台南高分院外聲援,並舉行「死刑冤案謝志宏再審宣判後記者會」。 謝志宏在走出法院後,首先是回過頭向法院深深地一鞠躬,表達他滿心的感謝。他發言時表示,自己的案件之所以「能攤在陽光下」,接受各方審視,首先要謝謝葉建廷律師在台北大學開設冤罪救援課程,也因此才透過學生討論,讓藍錦龍股長有機會就科學證據的部分伸出援手。接著,他也感謝王美玉監委、陳先成調查官及林志峯檢察官,願意共同協助,將這個「消失的真相追回來」,在各方的監督之下,獲得公義的結果。始終相信謝志宏清白的謝媽媽也到現場聽判,並感謝社會大眾的聲援。 自2005年擔任謝志宏辯護人的涂欣成律師在記者會上表示,若非法院願意基於新證據,再審新法救濟冤案的精神,重新審視該案件;若非檢察官實踐客觀義務,親赴派出所找出行蹤交代稿,委任藍錦龍警官還原現場;若非救援夥伴長時間的支援、陪伴與鼓勵,難以想像謝志宏將如何走到無罪。此外,涂欣成也提到,今日有許多其他已獲平反的無辜者前來開庭聲援,「冤冤相挺」對於每一位含冤待援的無辜者來說,都意義非凡,同時也提醒了我們,還有許多冤案無辜者譬如邱和順、許倍銘、王信福、何清涼等,還在等待社會看見他們的冤情。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律師指出,法院特別在宣判時解釋,之所以判決謝志宏無罪,有兩個很重要的考量,其一,是肯認了謝志宏過去那兩份自白確實沒有任意性,不應作為證據;其二,則是明確點出了該案幾項對科學證據的錯誤解讀。 葉建廷強調,該案讓我們看見「當司法系統齊力為真相努力、當司法人員面對科學證據都更加謙卑,就有機會讓更多無辜的人不致含冤。」最後,葉建廷拍拍謝志宏的肩膀說「阿宏,過去二十年辛苦了,從今天開始,終於可以好好地睡一覺」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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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級警戒「訴訟市場」停擺 律師:遠端開庭還不成熟

2021/06/19 20:28 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三級警戒開始後為避免群聚,檢方暫緩偵查,院方少開庭,警方也盡量配合院檢,間接導致「訴訟市場」停擺,讓律師收入也受到影響。台南律師公會認為,這是因為目前遠端偵查、開庭還不成熟,也許可以趁這個時候思考如何讓遠端問訊變得更妥善。 台南律師公會指出,因為暫緩偵查,地檢署的傳票也少了,有些律師也少了刑案的部分收入,不過律師事務所不是「營業單位」,不符合紓困補助的條件,有些開業的律師在疫情下的確受到影響,尤其是以刑案為主的律師。 台南首屈一指的洪梅芬律師,她的事務所有4位律師,去年律所的涂欣成律師在「謝志宏」案勝訴,讓律所名聲大噪,但在疫情期間她必須負擔4位律師的人事費用,她認為訴訟市場停擺是主因,但是律師這時候也會避免與當事人接觸,擔心當事人有傳染風險,不過法律顧問費以及過去勝仗帶來的「糧草」會挺過這次疫情。 與其他律師合署辦公的康文彬律師,由於律所房租、助理費與合作夥伴平攤,經濟壓力較小,他認為,在院檢停擺期間,還是先前接洽的案子還在進行,只是延後開庭,但是這個期間因為無法與當事人見面,一些證據資料在無法見面的情況下,會難以呈現,這也會影響當事人是否要請律師。 另外,也有異業結盟的律師在疫情期間有意外發展,開業3年的陳佩琪律師,有聘雇一位律師在律所幫忙,他與會計師公司合署辦公,同時擔任會計公司法顧,加上過去他有法律教學經驗,讓他在疫情期間多角化經營,疫情間部份業者會歇業,導致勞資紛爭變,她替工商單位開設法律課程,讓她在疫情下不只能生存,還比過去還忙。 洪銘憲律師則認為,因為偵查暫緩,法律扶助協會的派案也激減,律師的部分收入來自法扶派案,而且因為避免群聚,他聽到部分案件的和解率還提高。 律師公會認為,疫情暫緩開庭與偵查,這是因為過去想過要發展遠端視訊,這是因為考慮到「公開」的問題,雖然審理是公開的,但是實際上不會有民眾去聽庭,即使去聽庭民眾也不能錄音錄影,但如果一旦視訊審理,就會有側錄的問題,如果因此導致當事人、律師、法官或檢察官遭針對影響安全,這是司法從業人員都不願樂見的事,相關單位應該趁著個時機思考比較妥善的遠端開庭政策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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